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保障群众健康,营造“友爱、奉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人民公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展现市级机关部门干部员工心系群众、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和全社会文明进步。经市领导同意,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红十字会和市献血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月20日、21日,在市级机关部门中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采样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等“三献”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月20日、21日上午8:30-下午4:00
二、地点:市行政中心星聚堂
三、活动内容:
(一)无偿献血;
(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采样;
(三)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无偿献血,年龄须在18~55周岁(曾经献血三次者,可放宽至60周岁),体重男≥100斤,女≥90斤。献血时请带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健康公民提倡一次献血300或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为6个月。献血前一晚保持充足的睡眠,献血前不要进食大量的肉、鱼、蛋、牛奶、豆制品及油腻食物,不饮酒,不吃药,清淡饮食。不要空腹献血,以防献血时晕针。
(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本地户口;只要在献血时分出8毫升左右血液即可。
(三)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在自愿的基础上,事先应征得家人同意,进行登记即为完成。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献”活动。如有疑问,可咨询市红十字会捐献工作部,咨询电话:88155335;市献血办公室,咨询电话:88879907。
附件:
1. 无偿献血倡议书
2. 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倡议书
3. 人体器官(遗体)志愿捐献倡议书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共常州市委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红十字会
常州市献血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