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14]20号
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相关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各辖市区文明办:
今年是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的起始年。为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按照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文明办通知要求,现组织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评选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25日止。
二、预申报条件
(1)获得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以上荣誉的单位;
(2)获得2010-2012年度市级或相当于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且有继续创建意愿的单位均可进行预申报;鼓励有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创建预申报;
(3)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主管部门,推荐数量原则上控制在上届江苏省文明单位数量的150%。
三、预申报程序
由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有关主管部门或各辖市区文明办初步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市文明办审核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至czwmb@163.com)。市文明办审核确定后,统一向省文明办报送。
申报单位填报《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1);市有关主管部门或各辖市区文明办需填报《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预申报名单统计表》(附件2)、《“江苏文明单位在线”信息管理员统计表》(附件3)。
四、有关要求
经省文明办审核批准的预申报单位,需在“江苏文明单位在线”上线,及时展示创建工作情况,接受主管部门考核及社会各界监督。具体要求见附件4《“江苏文明单位在线”管理规定(试行)》。
市文明办创建活动处联系人:史菊红、韩琳,联系电话(传真):85680863。
附件:
1、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表
2、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预申报名单统计表
3、 “江苏文明单位在线”信息管理员统计表
4、“江苏文明单位在线”管理规定(试行)
常州市文明办 201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