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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公益广告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常文明办〔2014〕18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公益广告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公益广告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设计制作一批富有内涵、引人向上、形式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的原创公益广告,体现时代感厚重感,增强传播力感染力,为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征集作品主题内容

  本次征集分五大主题:

  (一)我们的价值

  1.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的价值导向;

  2.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

  3.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4. 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伟大中国梦;

  5. 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6. 凝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7. 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凝魂聚气。

  (二)书香常州、悦读生活

  1. 读书是一种时尚生活方式;

  2. 阅读推广人,你身边的阅读志愿者;

  3. 倡导全民阅读、共享品质生活。

  (三)孝满龙城,德润万家

  1. 百善孝为先;

  2. 好家训、好家风;

  3. 感恩父母、拥抱亲情;

  4.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5. 邻里守望、九州和乐;

  6. 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孝老团圆日;

  7. 有家就有责任;

  8. 2013年度常州新二十四孝红榜人物。

  (四)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1. 讲究仪表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做到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2. 讲究餐饮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3. 讲究言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4. 讲究待人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5. 讲究行走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6. 讲究观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7. 讲究游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8. 讲究仪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

  (五)文明旅游

  1. 做一个遵德有礼的文明常州人;

  2.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3. 文明出游、美在脚下;

  4. 好山好水好风景,一言一行一形象;

  5. 文明从细节做起、常州因您而美丽;

  6. 文明出游:言行文明、食宿文明、交通文明、观光文明、娱乐文明;

  7. 外出旅游做到: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别人权利、讲究以礼待人、尊重当地风俗;

  8. 出境旅游:言谈举止展现中国人形象。

  三、征集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广播、视频(含微电影)、短信等4类。

  四、组织领导

  活动设立参赛作品评审组。

  组  长:陈志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朱明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洁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奚炜菁  市文明办副主任

  闵瑞华  市科教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周海涛  常州日报社副社长

  黄和明  常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沈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全清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纪平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严旭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立新  市旅游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  革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由市公益广告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同时确定三个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负责平面类作品征集(召集人:宣传处处长蒋志文,报送至czxcc@163.com),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负责广播和视频类(含微电影)作品征集(召集人:新闻处处长李吉祥,报送至邮箱czxwglc@126.com),市委宣传部网新处负责短信类作品征集(召集人:网新处处长陆炜,报送至邮箱czwlxwc@126.com)。

  五、时间进度

  3月中旬至4月底社会公开征集,5月中旬完成作品评审,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和展播并报送中央、省文明办。

  六、奖项设置

  1. 平面作品

  一等奖1个,奖励5000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1000元。

  2. 广播作品

  一等奖1个,奖励3000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800元。

  3. 视频作品(含微电影)

  一等奖1个,奖励8000元;二等奖5个,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励2000元。

  4. 短信作品

  一等奖1个,奖励1000元;二等奖10个,各奖励500元 ;三等奖20个,各奖励100元。

  另设入围奖若干,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标准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作品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健康;画面的诉求点准确表达了征集主题,准确传达画面的含义。

  2. 体现原创,感染力强。表现是否新颖独特,能否给受众全新的视角和感官刺激,且为作者原创。画面艺术效果评估,色彩及构图具有欣赏艺术性。是否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动受众,是否具有感染力和震撼力。

  3. 好懂易记,贴近生活。画面主题与时俱进地进行创作,贴近生活大众,让受众乐于分享谈论。元素、色彩构成协调,排列合适,综合艺术效果好。注重融入常州地方元素,体现城市文化、城市风格。

  八、有关要求

  1. 各组织单位、制作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发生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承担责任。

  2. 各制作单位、制作人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组织修改、改编,用于公益广告刊载。

  3. 各媒体、期刊、网站、社会媒介根据市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适时刊载刊播获奖作品。

  市文明办联系人:史菊红、韩琳,联系电话:85680863,电子邮箱:czwmb@163.com

  附件:

  1. 报送作品要求

  2. 作品登记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2014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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