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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百日“回头看”专题督查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市文明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经省文明委领导同志同意,将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百日“回头看”专题督查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14年5月26日至30日

  二、范  围

  13个市及所辖部分县(市)

  三、重点内容

  依据省文明委3号文件部署要求,以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学校为主,重点督查调研以下六项内容:

  1、各地是否将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文明委重点工作内容。

  2、文明办是否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少工委等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创新“八礼四仪”教育载体和工作品牌。

  3、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强化学校责任,在文明礼仪课程开发、师资配备、课时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教师的工作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作出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

  4、各地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对“八礼四仪”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对所在学校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实际评价。

  5、各地是否组织创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家长教师欢迎的“八礼四仪”动画片、童谣、绘本、故事、公益广告、微电影、情景剧、礼仪指导手册、移动客户端游戏等,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传播。

  6、各地是否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八礼四仪”的宣传解读、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文化墙、校园网等丰富礼仪教育的形式。

  四、工作安排

  1、人员组成。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将组织4个督查调研组,每组查访3-4个市。各组组长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同志担任,成员由团省委、省妇联、省媒体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每组4人。

  2、督查调研形式。以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学校为重点,随机走访6-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督查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

  3、分组安排。督查调研活动由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处统一组织。各督查调研组赴各地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自行确定。

  第一组 南京市  扬州市  镇江市  常州市

  第二组 无锡市  苏州市  南通市

  第三组 淮安市  盐城市  泰州市

  第四组 徐州市  宿迁市  连云港市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百日“回头看”专题督查调研是贯彻落实省文明委3号文件精神,推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各项措施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配合省督查调研组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各地要以迎接督查调研为契机,着眼特色亮点工作,切实加大对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报道。要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结合省督查调研的意见,研究整改计划,认真改进提高。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学校责任,推动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要求;各地文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3、严格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工作场所及房间不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不安排新闻采访报道,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接受任何宴请和礼品,用餐安排工作餐。

  省文明办联系人:马如俊,电话:025-88802692,13905158303,电子邮箱:jswcnrc@126.com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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