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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8-18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委,市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升常州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展现常州人的文明风采,塑造常州城的优美形象,促进常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提升常州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注重养成,通过宣传教育、制度规范和有效管理,引导人们以实际行动树立常州公民的良好形象。力争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常州公民的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实现显着提升,形成一批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为文明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关于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在旅游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根据《指南》、《公约》、《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组织编写通俗读物和宣传挂图,发送到基层单位。组织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旅游商店和旅游车船公司,结合实际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刊播、张贴、存列和免费赠送游客。印制《海外中国公民文明指南》、《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在办理护照、签证、认证等服务窗口免费发放。编印《常州市师生出境文明素质教育手册》并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二)制作一批导向鲜明、寓意深刻、新颖活泼的宣传文明旅游的公益广告,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媒体刊播。充分运用文学、摄影、卡通、漫画等艺术形式,褒扬文明旅游行为,鞭挞旅游不文明行为。在车站、机场、码头、公共文化设施等场所,利用公益广告牌、公交车身广告、电子荧屏宣传文明旅游,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火车站)

  (三)中小学结合课堂教学、校内外活动、学校日常管理,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依托社区、村镇道德讲堂、家长学校、职工之家等教育阵地,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礼仪形象展示等形式,开展文明出游和礼仪基础知识、涉外礼仪、公共礼仪等宣传教育培训,使《指南》、《公约》、《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相关条款的基本要求为人们所熟知,成为全体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辖区文明办)

  (四)在全市旅游行业积极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理念,将文明旅游的要求纳入旅游行业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强化旅游活动的组织管理,提升全行业文明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旅游局)

  (五)各旅游景区增加文明劝导、文明服务项目,组织文明旅游劝导队,划分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劝阻各类不文明旅游行为。旅游旺季,旅游景区招募志愿者加入文明劝导行列,设立文明监督岗,维护旅游秩序,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游览。(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文明办)

  (六)将文明出境出访纳入各级公务人员出国(境)培训内容,列入游学留学师生培训内容,严格落实出国(境)团组团长负责制,使出境人员自觉做到文明出境、文明出访。  (责任单位:市外办、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七)强化“走出去”企业对员工的文明礼仪培训,引导外派劳务人员注重和规范自身言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八)加强出境游组团旅行社培训工作,提高领队、导游的业务能力和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程做好文明礼仪宣传和引导劝导工作。建立文明旅游劝导检查考核机制,将提升公民出游文明素质的要求纳入导游资格考试和年度考核,对旅行社、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劝导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九)完善并落实“行前说明、行中引导、重要环节及时提示”等项制度。开好行前说明会,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向参团游客认真介绍旅游目的地有关情况、境外目的地法律规定、旅游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游览过程中发生不文明情况时,导游、领队应及时对游客予以提醒和警示,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十)组团旅行社将《指南》、《公约》、《旅游法》中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作为旅游合同附件,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行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着重向游客进行说明,宣传文明旅游理念,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十一)将出入境管理与引导公民文明出境相结合,对在境外行为不端、损害国家形象的人员,列入有关名单,当他们再次申请出境时,加强教育、从严审批。(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到实处。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一项直接面向广大公民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涉及面广,要求很高。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规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立市文明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措施办法,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对策,扎实推进文明出境旅游工作。各级文明办要在文明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牵头做好行动计划安排、宣传动员、组织部署、检查督促等工作。旅游部门要强化旅行社的责任和作用,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教育、外办、商务、公安、交通、文化、海关、火车站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结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工作,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各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运用言论评论,大力倡导文明旅游,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旅游文明素质提升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宣传报导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成功做法、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崇德守礼、见贤思齐。要注意开展舆论监督,对那些出境游中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予以鞭挞,着力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旅游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文广新局          常州市外事办

  常州市园林局            常州海关

  常州日报社              常州广播电视台

  2013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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