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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市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3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语委、文联,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今年5月以来,市文明办、教育局、语委、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放飞梦想--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全市上下围绕诚信、孝敬、友善、节俭、礼仪等主题,创作报送了一大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语言生动、琅琅上口的优秀童谣作品。为把这些优秀作品推广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其愉悦身心、净化心灵、启迪心智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1月,为期约3个月。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文明办、教育局、语委、文联和常州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中吴网具体承办。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幼儿园、小学。

  四、主要办法

  (一)内容。推广和传唱活动的内容包括:1、2014年度优秀童谣作品(可在中吴网、常州文明网、阳光心港网站活动专题下载);2、近年来,各地以诚信、孝敬、友善、节俭、礼仪等主题为重点,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的作品;3、具有地方特色、流传广泛的优秀童谣。

  (二)形式。全市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以各幼儿园、小学广泛传唱为基础,分幼儿组、小学组两个类别,可以个人名义或学校名义参加;其中,幼儿组节目形式为亲子活动,要求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参与者按照“1+1”(即,1首2014年优秀童谣作品+1首自选童谣作品)的模式,录制集体或个人演唱、诵读童谣作品视频(5分钟以内),报送中吴网,联系人:中吴网肉圆姐姐,联系电话:0519-68683825,联系QQ:215674846;电子邮箱:yangguangqinzi@163.com;邮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1026室;邮编:213000。主办方将在所有报送的素材中进行初选,选择优秀节目在相关网站专题进行展示,并组织开展现场表演赛,现场评选出若干获奖节目,举办集中汇演。报送节目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并注明“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字样。

  (三)要求。表演自然得体、准确到位、情感真挚, 理解童谣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 情感投入到位; 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吐字咬字清晰;不跑调,离调,具含童趣; 正确把握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与音乐配合准确;衣着得体、不夸张,服装尽量与角色配合。

  (五)奖项。幼儿组、小学组各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予以表彰激励。

  五、时间安排

  1. 宣传发动(2014年10月底前)。举办启动仪式,面向全市公布活动办法,制作“学唱童谣,传递美德”网络专题,接受广大学校和市民报送作品。

  2. 征集初选(2014年11月底前)。主办方汇总童谣表演赛作品光盘,对童谣表演赛作品进行初选,并确定现场表演赛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对作品进行网络集中展示,组建大众评审团,启动网络票选。

  3. 现场比赛(2014年12月底前)。举办8场左右(幼儿、小学组各4场)的童谣表演赛作品现场比赛,现场评出获奖节目。

  4. 成果展示(2015年1月底前)。主办方举办优秀童谣传唱活动集中汇演,现场表彰获奖童谣表演赛节目;汇演活动视频将作为常州电视台文化频道“风雅少年诵”特别节目播出。

  六、相关要求

  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是采取广大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未成年人中间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有效形式,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载体,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紧抓实抓好。两级文明办、教育局、语委、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展所长、通力配合,抓好组织协调、发动参与、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各个环节,确保活动有力有序进行。市、区两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要全面跟踪、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要发挥好无线常州客户端、文明常州微信等新媒体优势,第一时间公布消息、反映动态、展示精彩瞬间。全市各幼儿园、小学,特别是各中华经典诵读特色学校要把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传唱活动,要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好参与全市面上活动的相关事宜。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广播电视台

  常州市语委

  常州市文联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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