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常发[2014]7号)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整体部署,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着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为总结经验、展示成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经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50个左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100个左右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今年以来,凡在推进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付出努力、作出贡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参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具体标准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全局,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各项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工作进展有力、成效显着、特色鲜明、反响良好,形成示范带头效应。
3、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形成特色工作品牌,得到市级职能部门以上的表彰奖励,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
4、年内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现象,无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活动和刑事案件,无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极不相符的其他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过硬、爱岗敬业、守土尽责、自觉奉献。
2、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能够出色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善于把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进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创造,受到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广泛欢迎。
4、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成绩显着、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认可,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历次全国专项测评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
二、评选办法
(一)宣传发动(2014年12月上旬)。市文明办发出评选表彰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市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刊发消息,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二)推荐申报(2014年12月中旬-12月底)。采取属地推荐和系统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文明办、教育局和辖市、区文明办按下达名额(附件一)分工负责。其中,市教育系统(含市教育局)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潘莉、李健芳,电话:85681383,电子邮箱:judy@czedu.gov.cn;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联系人:施渊、邵洁,电话:85680862,电子邮箱:czwmb0862@163.com;各辖市、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当地文明办负责。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在12月29日下班前将规范填写好的“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二)和“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三),加盖当地文明委或所属市级部门党委(党工委)公章后,把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和电子表格、电子照片打包报送到指定部门。
(三)资格审核(2015年1月上旬)。市文明办汇总各地、各部门上报名单后,分别征求纪检、计生、公安、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认定,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候选单位和个人一律剔除,名额作废,不再替换。
(四)集中公示(2015年1月中旬)。对各地、各部门的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刊登公示一周,并公布热线电话,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取消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参评资格。
(五)表彰奖励(2014年1月下旬)。市文明办确定最终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形成专门报告报市文明委审定后,作出关于表彰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关奖励,并在2015年度的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上隆重表彰。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常发[2014]7号)精神,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评选表彰与总结本地本部门今年以来的成效和谋划下一阶段工作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标准,严格坚持评选程序,规范操作,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得起广大群众和实践的检验。要把推荐的对象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真正把热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服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方面付出辛勤汗水、作出突出贡献、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广泛的单位和个人选出来,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市各主要媒体要通过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地、各条线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好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渠道的独特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各类阵地、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合力。
附:
1、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常州市文明办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