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各驻常部队,各辖市、区文明办:
根据常文明委〔2014〕1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标准>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审核初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30日止。
二、申报类别
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文明窗口。
三、申报条件
(1)原则上获得2010-2012年度常州市创建工作先进以上荣誉并参加2013-2015年度自查申报的单位;
(2)鼓励有创建意识并取得一定创建成效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3)“文明单位标兵”的申报数量,原则上为常州市2010-2012年度创建工作先进及以上总数的20%左右,“文明单位”的数量原则上为2010-2012年度创建工作先进及以上总数的50%左右;
(4)参创行业是指以职业类别为划分或以区域服务对象为主体,从事同一业务或工种的系统,且系统内有独立建制的单位达到5个以上(含5个)。申报文明行业的应对照《常州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其下属单位及其各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达市、区两级文明单位的比例应不低于70%。
四、“文明单位在线”要求
凡申报文明单位(标兵)初评的必须在“文明单位在线”网络平台申请注册,明确信息管理员,按要求上传创建信息,文明单位在线网址:<http://wmdw.jswmw.com/wmdw.asp>(使用省文明单位在线平台)。各辖市区、各主管部门请填报《“文明单位在线”信息管理员统计表》(附件4)。市文明办将于近期举办文明单位在线培训。
五、申报程序
1. 自查申报(2014年12月15日-25日)。由自查初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报《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初评申报表》(附件1)。
2. 审核推荐(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5日)。各辖市区文明办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接到基层单位申报报告后要组织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对申报单位进行推荐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单位进行汇总,形成申报报告,填报《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窗口初评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附基层单位申报材料推荐给市文明办。同时,各基层单位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3)。
文明行业和直属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文明窗口申报,每个行业申报2个,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各申报10个,经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当地文明办负责统一向市文明办申报。
3. 综合考评(2015年1月16日-1月30日)。市文明办将在各辖市区、市各主管部门上报名单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一些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同时汇总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依照有关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文明委审议。
六、评选要求
1.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对照《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标准》,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充分发挥其在各类文明创建中的指挥棒作用,以此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正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
2. 以评促创,重在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过程。
3. 认真负责,扎实推进。各辖市区和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初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推荐的文明单位(标兵)、文明窗口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规范上报相关材料,各地区、各部门的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处。申报材料请注意用单位规范化全称,《初评申报名单汇总表》请注意排序, 一式两份,同时将申报报告和推荐名单的电子稿发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创建处联系人:史菊红、韩琳,联系电话(传真):85680863,电子邮箱:czwmb@163.com。
附件:
1. 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初评申报表; 下载
2. 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窗口初评申报名单汇总表; 下载
3.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申报公示; 下载
4.“文明单位在线”信息管理员统计表。 下载
常州市文明办 201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