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三届“江苏最美乡村”推荐和第三届
“常州最美乡村”评选及往届“常州最美乡村”
复查工作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农工办、建设局、农委、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最美乡村”推荐和第三届“常州最美乡村”评选及往届“常州最美乡村”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常州最美乡村”评选
(一)推选范围
获得辖市(区)级以上文明村荣誉称号且符合推选标准和条件的行政村,均可作为推选对象。
(二)推选标准和条件
见《“常州最美乡村”测评体系》(附件1)。
(三)推选程序
1. 申报推荐。凡符合推选标准和条件的行政村,可自愿向辖市(区)文明办申报(须经所在乡镇或街道同意)。对申报的行政村,由辖市(区)文明办统一征求当地纪检、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择优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每个辖市(区)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时间截止2015年6月10日。
各辖市(区)文明办推荐时,需附以下材料:(1)推荐报告,包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和推荐排序;(2)各村申报表(推荐表从常州文明网下载);(3)测评体系中涉及材料审核内容的佐证资料;(4)申报村宣传视频(不超过5分钟);(5)反映申报村风貌的数码照片(10张)。以上文字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联系人:张永超,电话:85680866、13775259515,邮箱:czwmb@163.com。
2. 网络展示。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推选,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晒乡景、赞乡贤、传乡风”活动,通过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对申报村进行集中展示(参与方式详见常州文明网专题)。各地群众参与情况,将作为推选依据之一。网络展示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5日。
3. 材料审核。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村涉及的材料审核内容进行集中打分。材料审核时间为6月中旬。
4. 实地考察。由市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考察组,对申报村逐一开展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并进行打分。实地考察时间为6月中下旬。
5. 研究确定。市活动组委会召开会议,根据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群众参与推选情况,研究确定第三届“常州最美乡村”名单。
6. 宣传推介。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第三届“常州最美乡村”名单,并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宣传当选村创建成果。
二、第三届“江苏最美乡村”推荐
(一)推选范围
第三届“江苏最美乡村”在常州市级以上文明村中择优推荐,并且村庄建设达到三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各辖市(区)推荐名额不得超过2个。
(二)推选程序
各辖市(区)文明办推荐时,需附以下材料:(1)推荐报告,包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和推荐排序;(2)各村申报表(推荐表从常州文明网下载);(3)测评体系中涉及材料审核内容的佐证资料;(4)申报村宣传视频(不超过5分钟);(5)反映申报村风貌的数码照片(10张)。以上文字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联系人:张永超,电话:85680866、13775259515,邮箱:czwmb@163.com。
推荐时间截止2015年6月10日。6月中旬,市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参评第三届“江苏最美乡村”的行政村进行考评,择优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
三、往届“常州最美乡村”复查
(一)复查对象
获得往届“常州最美乡村”称号的行政村。
(二)复查程序
1. 自查申请。复查对象根据《“常州最美乡村”测评体系》进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向辖市(区)文明办提交复查申请表(推荐表从常州文明网下载),提出保留荣誉称号的申请。
2. 实地复查。请辖市(区)文明办组织力量对申请复查的村进行复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问题,是否存在严重创建滑坡情况,并于6月10日前将总体复查情况报告和拟保留荣誉称号村的复查申请表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 进行抽查。市活动组委会根据各辖市(区)复查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和未申请复查的,将取消“常州最美乡村”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实施。“常州最美乡村”推选活动是提升乡风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做好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有力有序有效加以推进。本届推选活动设立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及其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处,负责推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 坚持以推促创。各地要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创建特色鲜明、在乡风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的村推选出来。要以开展“常州最美乡村”推选活动为契机,以乡风文明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引导和带动更多的村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3. 营造良好氛围。各辖市(区)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网络特别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加大对推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推选活动,共同做响“常州最美乡村”创建品牌,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常州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
“常州最美乡村”测评体系
“最美乡村”申报表
“常州最美乡村”复查申请表
常州市文明办 中共常州市委农工办
常州市农委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文广新局 常州市环保局
常州市旅游局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常州日报社 常州广播电视台
常州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