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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明网友担当公共责任而点赞
发布日期:2015-08-03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昨日中午12点40分许,在福州二环路与斗池路交叉路口(往北方向)车流拥堵,两部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网友“1007文鑫”和另一辆私家车听到后立即将车往路边挪,给救护车让道。没想到一辆车牌为“闽A617C3”的私家车,紧跟在第一辆救护车后面变道。另一辆车牌为“闽A7910A”的车也变道加塞,挡在第二辆救护车前,将前后两辆救护车断开。网友“1007文鑫”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7月27日东南网)

  生命大于天,救命如救火。为救护车让路,不仅是做人的良心、公共的道德,更是交通的秩序、法律的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然而,这个没有处罚细则的“应当让行”条款,如同一只没有牙齿的纸老虎,退化为绵软无力的道德劝告。许许多多的事实表明,实际上给不给救护车让路,全凭开车人的素质修养和道德自觉。网友“1007文鑫”能够顶住后面车牌为“闽G088XX”的私家车不断狂按喇叭,自觉为救护车让道,值得点赞。

  该为网友“1007文鑫”点赞的,不仅是她的行车文明和伦理文明,而且更有她所表现的文明公民社会责任的主动担当。当她和另一辆私家车给救护车让道后,车牌为“闽A617C3”和“闽A7910A”的私家车却乘机变道加塞,挡在救护车前面,拦住救护车的去路。如果网友“1007文鑫”止于君子慎独、洁身自好,那么她完全可以明哲保身,事不碍己高高挂起,不去多管别人的“闲事”,省得引火烧身惹出麻烦。如果大家都这样,那么“劣币”将肆无忌惮横行霸道,良币的生存空间也将受到挤压,社会文明建设更将步履蹒跚。

  可贵的是网友“1007文鑫”路见不义,勇担道义。拿出手机,拍摄下违章变道加塞拦住救护车去路的两辆私家车的牌照号码“闽A617C3”和“闽A7910A”,并且公开于自己的微博,义正词严地给予批评。弘扬正义,是为社会文明建设添加正能量;抨击不良行为,是为社会文明建设抑制负能量。扶正的同时,需要压邪,二者同样重要,目标一致,功能一致,都是推动文明发展的驱动力,都是带动社会文明不断向前的两个车轮,缺一不可。在网络社区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越来越重要的今天,我们甘当网友“1007文鑫”的粉丝。

  回到“为救护车让行”的话题。事实证明,道德劝告无法管束所有人的所有行为,法律必须在道德作用域的边界和下方兜底,不让社会的公共秩序和道德良知沉沦。对于不给救护车让路的车辆,还需认真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为此,除了在救护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以外,还需要大家向网友“1007文鑫”学习,担当国家公民责任,形成有效公共监督。(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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