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冲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4日上午,冲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不过,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8月5日《南方都市报》)
“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这是欧阳修词《玉楼春》中的句子。一心想着归期,说“此恨不关风与月”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一个“情痴”盼着团圆,哪能“不关风与月”?然而,这回深圳交警推出的行人冲红灯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之举,却真的不关风与月。
其实,这种做法国外已经有先例了。据笔者了解,在新加坡就是这样,一旦发现你违法了,比如冲红灯、随地吐痰扔垃圾等等,你也要被罚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并且政策相当严厉,不容商量。也正是这样,岛国新加坡的城市面貌才被世人夸奖。法严则人畏,这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好事。
在我们国家,冲红灯是顽疾,广大车主很头疼这事,交警为此也想尽了办法。行人总是这样想,一是反正没车,不走白不走。在一些人眼里,如果红灯时没有车经过,你不走那是犯傻。二是就是有车,你车辆也不敢撞他,与车辆相比,行人是弱势群体,你还能不由着他点?三是冲红灯要是被交警逮着了,顶多训两句,也没其他办法。再说,一些行人组团冲红灯,更是让交警叔叔没辙,罚不责众啊。在这些心理作用下,我们的道路交通秩序能不乱么?
现在,深圳交警罚冲红灯的行人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值得推广。
冲红灯被罚戴绿帽,此“帽”不关风与月。当然,如果硬要说有关系的话,也可以这样推理。我们知道,在中国人心里,戴绿帽子是让人忌讳的事。一个人被戴了绿帽子,说明是有第三方侵犯了你的利益与尊严,你当然不能忍受。那反过来想想,你冲红灯不也是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车主的利益)与尊严(法律的尊严)么,同时也是将自己的安全当儿戏,此时,让你戴绿帽也不冤啊。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在这件事当中,深圳交警对于个别冲红灯且心中有“贵恙”的人,也采取了另一种处罚措施,那就是罚款。例如新闻中提到的那位朱先生对戴绿帽子尤为抵触,也好,那就受罚掏钱吧。在此,笔者建议,对于这样的人不能只罚20元了事,还应该记录在案,下次若再违法,应该加倍罚,只有这样,这类人才会长点记性。 (徐徐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