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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类孤儿的“法网柔情” 9岁小宇找到温暖的家
发布日期:2015-11-19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11月13日下午,新北法院少年庭庭长钱利东与灯塔萌负责人奚丽英一行,再次来到连云港市东海县某小区,将小宇(化名)交给其委托监护人袁女士。看着小宇在新家里安顿了下来即将开始新的生活,一直压在“灯塔萌”工作人员心里的石头才落了下来。

 

“灯塔萌”志愿者在与袁女士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听说自己有“家”了,小宇兴高采烈。

  父母双双入狱,他成了类孤儿

  小宇今年9岁,上个月底,他母亲赵某因贩毒被新北法院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两年前,小宇的父亲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目前正在镇江监狱服刑。

  当时,小宇的父亲宋某服刑后,小宇和母亲在常州生活。因为贩毒,赵某被常州警方抓获。考虑到小宇独自1人在家无人照顾,赵某被取保候审。上月底,赵某被判刑,小宇因无人照顾,先是被送往常州市儿童福利院,但因为条件不符合,不能进儿童福利院。随后,小宇被送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生活。

  小宇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期,长期在救助站生活,缺少家的环境和氛围,不利于他的成长。但小宇的祖父母已去世,外祖父母在老家黑龙江养老院,生活也不能自理,根本无力照顾小宇。而其他近亲属或是经济困难或是早已断了来往,都不愿意抚养小宇。

  按照相关规定,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准备将小宇移送至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救助站。但老家离父母的服刑地非常远,征求小宇的意见,他说不愿意去。

  法官和志愿者为孩子找到新家

  新北法院少年庭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获悉这一情况后,决定联合该院刑庭一起开展帮扶行动。“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是由新北法院一些热心法官和社会上的志愿者共同组成,旨在关爱和帮助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受害人。

  法官和志愿者们一方面与常州市救助管理站联系,让他们暂缓移送,并保障小宇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法官们和志愿者们多次到镇江监狱、常州市看守所与小宇的父母会面,询问有无其他亲友愿意抚养小宇。几经奔波,小宇父亲的一位狱友孙某主动表示,他的妻子袁女士可以抚养小宇,而袁女士在连云港东台县生活。听说有个阿姨愿意抚养自己,小宇同意了。

  “灯塔萌”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连云港市东海县,对袁女士家里进行走访,了解具体情况。袁女士当面向法官和志愿者表示,她愿意收养小宇。法官和志愿者又到当地居委会、街道等单位进行调查。得知袁女士为人正直、勤劳,有爱心,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家中也有和小宇差不多年龄的孩子,能够给小宇今后健康生活和学习提供一个不错的条件。

  在袁女士真诚表态后,“灯塔萌”工作人员帮助双方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协议约定,在宋某、赵某服刑期间,将儿子小宇的监护权委托给袁女士,由她抚养并承担监护责任。

  签订协议后,灯塔萌工作人员陪同小宇到常州市看守所、镇江监狱看望他的父亲宋某和母亲赵某。11月13日下午,新北法院少年庭庭长钱利东与灯塔萌负责人奚丽英一行,来到连云港市东海县,将小宇交给袁某某。看着小宇在新家里安顿了下来即将开始新的生活,一直压在灯塔萌工作人员心里的石头才落了下来。

  今后将这类儿童纳入志愿服务范围

  虽然小宇在新家安顿了下来,但对灯塔萌工作人员来说,这一切才刚刚开始。因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少年群体,他们的生活和教育存在较大问题。作为困境儿童,他们已成为我国社会中一个较大的带有不稳定因素的弱势群体。

  “灯塔萌”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不定时探望小宇,时刻关注小宇的生活、学习状态,直至其亲生父母出狱。目前灯塔萌正在组织捐款,为小宇再献一份爱心。

  为此,新北院“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还以“关怀心灵,温暖生命”为宗旨,将他们纳入志愿服务范围,向常州市团市委申报开展“悦吾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灯塔萌之约”服务项目,进行生活帮扶、精神引导。使他们生活有助,成长有爱,能够和普通的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成长,远离犯罪漩涡,同时解除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服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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