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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所有老小区年底前完成整治
发布日期:2016-10-08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记者在国庆节前夕获悉,溧阳市所有老小区2016年底前都将完成整治。
  2015年,溧阳制定出台《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主要包括小区道路修整、绿化和路灯改造、雨污分流、停车位建设、楼道出新、墙面维修、杆线规范等多个方面。
  据溧阳市常务副市长周卫中介绍,2015年溧阳投入5000余万元,启动了老小区第一轮整治,对燕山新村、东方花园等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全面提升了小区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今年,溧阳又提出老小区改造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为此,溧阳投入3.75亿元,全面启动东升新村等29个老小区、44个散住楼、1422个楼道出新综合整治,总建筑面积约25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1万户。
  周卫中表示,第二轮老小区整治范围广、力度大,涉及基础设施方方面面;同时,在整治中坚持做到四个方面:
  一是规划优先。按照“一区一策、因地制宜”原则,聘请设计单位,根据每个小区的特点,加强现场查勘,精确测量,科学合理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在完善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功能前提下,精心增设公共休闲区域,以满足居民的休闲需求。
  二是听取民意。在方案设计时,通过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平台召集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居民意见,定稿前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力争使绝大多数居民满意。同时,在每个小区选出3-5名居民代表,负责及时反馈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调处施工方与居民之间的矛盾,使小区整治工作符合实际、顺应民意。
  三是保质保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履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公开竞价;在工程管理中,落实材料进场验收、工序质量验收、工程监理把关等制度;在监督程序上,除监察、审计等法定要求外,还聘用小区居民代表作为工程义务监督员,对施工材料质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施工相关工艺要求等进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合规。
  四是长效管理。针对整治完成的小区,验收后即移交属地镇政府管理,并引入社会化物业服务,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小区长效管理的落细落实,真正实现“整治一次、享用一生、造福一片”的目标。
  目前,29个老小区整治已完成工作量的50%以上,至今年年底,所有老小区整治任务将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后,溧阳每年还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来进一步提升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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