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长费高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推动在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并听取关于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建情况的汇报。意见明确,以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示范,引领和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法律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年内,市和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类园区要全部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会议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以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好推进落实,年内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做到全覆盖,并切实抓好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抓好作用发挥,真正使法律顾问在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帮助政府科学立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常州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专业化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文件,审议了我市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李小平、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常和平和市政府秘书长李林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