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常州新北法院正式启动“同阶审判,我参与”活动,向来自常州市高中、中职及大专院校的50名学生志愿者发出聘书,邀请他们成为该院的首批同阶审判志愿者。
同阶审判志愿者在讨论是否对两被告适用缓刑 常州晚报记者 王芳 殷益峰 摄 图片来源:常州晚报
据介绍,同阶审判是常州新北区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常州市新北区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及共青团市委联合推出的司法实践项目。具体做法是,法庭在涉及青少年的可以公开审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中,邀请16—22周岁的学生志愿者参与到案件的实际审判之中,在开庭前召开圆桌会议,代入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官或原、被告双方等多种角色,讨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定罪量刑、判后帮教和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会议记录将成为法官审判的参考和对未成年人回访观护的方案。
常州新北区法院副院长李云燕告诉记者,同阶审判是升级版的模拟法庭,但模拟法庭只是一场以法律为主角的剧本式表演,演员的演出不会对真实案件有任何改变。而同阶审判则是让青少年学生参与到真实的案件审理之中,从同龄人的角度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在同阶青少年志愿者的提醒、建议下,法官可以更真实地探询到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真正的心声,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5月9日,刚出生几个小时的兔唇男婴被生父赵某和外公金某遗弃在我市新北区一处荒郊野外。昨天下午,这起经本报多次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弃婴案,在新北法院开庭,20多位同阶审判学生志愿者,全程参与了庭审。庭后,还与主审法官、陪审员一起就案件一些具体情节及量刑进行了探讨。
法庭上,两名被告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自责。据此,在庭审结束前,法庭召集同阶审判志愿者就两被告是否适用缓刑进行的讨论中,学生志愿者姚玉灏等认为,庭审中,孩子父亲赵某已经有深刻的认罪表现,而且他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拼命上班,尽心照顾妻子和孩子,已经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希望法庭能给他一次机会,判他缓刑。
最终,法庭采纳了同阶审判志愿者们的建议,以故意杀人(未遂)分别判处孩子的父亲和外公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