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1日从常州市巡察办获悉,市委常委会日前研究通过《关于加强市和辖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落实市、辖市区委每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提供制度和组织保证。
常州市委要求,为强化各级党委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必须加强市和辖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市和辖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要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紧盯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构建省委巡视与市县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和辖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严格在《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以及省委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要坚持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常州市委要求,辖市区、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要迅速成立本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巡察组,选任专兼职巡察干部。市、辖市区委要制定工作规划,确保每届任期内巡察一遍,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专项巡察向基层延伸工作,实现巡察工作覆盖到各基层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