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由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常州“4·28黄金票”专案成功侦破。
从2015年初至今,该行动已查实空壳企业16户,用票企业10户,两类企业共定性恶意接受虚开发票5772份,金额8.17亿元,税额1.39亿元;定性对外虚开发票8364份,金额9.31亿元,税额1.58亿元;移送公安22件,摧毁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定虚金额和抓捕人数均列全江苏省第二。
什么是“黄金票”?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说,就是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两种虚开方式:一是不法分子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通过隐蔽方式销售黄金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余”的进项抵扣额用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二是一些企业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用于认证抵扣,不法分子获取这些发票后,利用发票上的数字识别信息,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货物名称等文字信息,提供给一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企业,收取开票费。
“黄金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巨额税款流失。
为此,常州市国税局周密部署,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分类分层稽查,借力大数据,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展开了一场攻坚克难的打击“黄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侦破“黄金票”大案的同时,市国税局稽查局还注重协调严格执法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力争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税收秩序,净化优化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其中,在专案查处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某五星级企业有涉案专票,涉税金额高达10.62亿元,检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采取内查外调手段,经多方排查,取得有力证据,最终排除了企业接受虚开发票嫌疑,及时防范了企业的重大税收风险。
据了解,国税部门下一步将加快税款追缴,协助司法部门做好案件起诉工作,全力挽回国家流失的巨额税款。
鉴于多年来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动上工作出色,常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连续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