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眼从根子上铲除产生消极现象和腐败的土壤,出台了两部管党治党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管党治党法规中最根本的两部法规。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陈满林10月27日向记者表示:“阳光下的权力运行绝不会出现霉变。”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党内处分条例、廉洁从政准则等各项制度规定条例推出,清晰勾勒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条主线——为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组织立规矩,这两部法规的出台更是致力于解决党内滋生消极腐败的源头、关键和根本问题。
常州市委党校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康永超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将推进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化地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更是吹响了制度治党的冲锋号。他说:“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将不断完善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将更加牢固,制度治党的成绩将更加显着,并将有力推进和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衡孝庆表示,从严治党必须用制度管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人性的弱点不能忽视,不要让权力的拥有者独自面对利益的诱惑,充分吸收人类社会制度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牢固构筑制度的铁笼,从根源上切断腐败的病灶。”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我们党执政治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制定的一项党执政治国的重要制度。常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郑爱明认为,这项制度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实抓好,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适应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更是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规范和遵循,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