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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为独居少女解忧
发布日期:2017-08-2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未成年女孩电话求助

  2017年4月21日晚上,茶山街道华盛家园小区网格社工陆金龙接到了一个求助电话,一位在技工学院读书的16岁的女孩,回到家中,发现家中没有电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向陆金龙进行了求助。

  陆金龙接到电话后,随即与女孩居住的小区物业经理进行了联系,物业经理当即从家中赶到小区,与常州市供电局联系后,才得知,该女孩父亲在2015年8月病故后,独自一个人生活的女孩,就没有缴纳过电费,因此,供电局才采取了停电措施,由于女孩从父亲病亡后,就一个人独自生活,生活来源依靠城市最近生活保障,居住的房屋是常州市公共租赁廉租房,大家知道了停电原因后,由物业、社区与供电局协商,供电局答应暂时恢复供电。

  多元共治,为女孩解忧

  由于女孩现在居住的房屋,是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廉租房,女孩原先是居住在武进区花苑社区,户籍也在花苑社区,考虑到这样的情况,丽华一村社区居委会采用“社区管家”模式,由网格社工具体采用“多元共治”实践,展开了帮扶女孩的行动。并得知了该女孩,2年来,女孩自己居住廉租的房租赁费等费用也一直没有缴纳。

  2017年7月25日下午,由女孩居住小区华盛家园网格社工牵头,在丽华一村社区党总支、丽华一村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召集社区民警、花苑社区社工、华盛家园小区物业、社区律师志愿者、社工等召开了社区多元共治专题会议,解决女孩无能力缴纳水、电、气、房租费用协调会议。

  为女孩“量身定做”帮扶办法

  大家考虑到,女孩的父母早年离异,其母亲改嫁,女孩的父亲于2015年8月11日病故。2015年8月28日,丽华一村社区考虑女孩未成年,需要监护人,故由丽华一村社区书面通知其母亲,依法对女孩履行法定监护职责。但据女孩反映,由于其母亲改嫁后,又生育了孩子,身体也一直不太好,所以,其母亲在监护其生活期间,无法保障其生活所需。同时,社区、物业也数次与其改嫁后的母亲联系,希望其母亲关心女孩的生活,但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眼下,为了不影响女孩的学习,根据女孩的实际情况,采用女孩户籍地社区、居住地社区的社会组织帮扶等资源,暂时为女孩筹集帮扶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女孩部分的水、电、天然气、房租费用。

 

  达成帮扶协议,女孩愿意接受

  1、女孩愿意接受由居住地、户籍地社区社会组织困难帮扶。

  2、在女孩没有年满18周岁以前,由户籍地社区、居住地社区筹集到的社会组织帮扶资金,由女孩居住地华盛家园小区物业保管,?由华盛家园小区物业根据情况,帮助支付女孩独自居住租赁房所产生的部分的水、电、天然气、房租费用。并负责对每一笔社会组织帮扶资金的进出做好记录,每半年向社区书面反馈一次。

  3、如果女孩的低保金提高、能基本满足俞娜的生活,或者,女孩的监护人、亲朋好友愿意帮扶女孩的生活费用,女孩应主动告知社区、物业,请社区停止对其的社会组织资源等方面的帮扶。

  4、华盛家园小区物业在保管女孩户籍地社区、居住地社区社会组织筹集的困难帮扶资金,如果擅自用作他用,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造成的帮扶资金损失赔偿。

  爱心帮扶在行动

  8月6日,武进区花苑社区的社工,专程送来了该社区爱心人士帮扶金600元,由华盛家园小区的网格社工送到了华盛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处。

  8月16日,华盛家园小区网格社工与丽华一村社区社工代表,再次向华盛家园小区物业移交了由丽华区域爱心互助会帮扶的800元爱心捐赠。

  同时,考虑到女孩的实际情况,一直没有缴纳电费,至今所欠电费632元,违约金134元。社区与物业联合向供电局进行了书面情况反馈。

  社会的关爱,汇聚在这里

  据悉,自从2011年女孩跟着父亲住到华盛家园小区以来,小区的网格社工对其家庭进行了重点关注,当时女孩在中学读书,父亲工作的企业破产后,生活来源依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后,女孩的父亲总算到了退休年龄,家庭生活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谁知,时间不长,其父亲又被查出肺癌晚期,住进了医院治疗,由于女孩的父亲住院时没有给孩子留下一分钱的生活费,给女孩的生活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随后,女孩的生活成了大家共同的关注的焦点,这几年来,女孩居住地丽华一村社区的社会组织、天宁区妇幼保健所的党员志愿者、华盛家园小区物业、小区居民、女孩户籍花苑社区的爱心人士,大家都采用自己的方式,对女孩伸出了援助之手。希望女孩在成年前,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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