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爱文出席会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改善城市主次干道环境秩序状况,本月起,我市在城区主要主次干道推行“路长制”管理方式,发挥全体市级机关干部主观能动性,加大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区环境。“路长制”工作职责包括维护环境卫生、规范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宣传、及时通报信息等,路长单位通过实现巡查、处置、协调、督查四个流程的闭环,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潘云芳在会上指出,实施“路长制”是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抓手,是补短板、解决参与度、转变机关作风的需要,各镇(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和流程,准确把握工作方法,牢记“情况要清、手要勤”两个工作细节,抓住“长效坚持”这一工作核心。她要求,各镇(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要明确分工,定人定岗;要借力发力,利用部门自身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并积极主动与城管、公安、住建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好“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商户的作用,形成人人参与管理的社会风尚;要处理好“路长制”、网格化、联系社区这三项工作之间的关系,现阶段要着力推进“路长制”工作,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深入,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