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王法官,没想到我的事你这么上心,还跑到医院给我送赔偿款,太谢谢你了!”1月14日,躺在医院病床上的虞老太边流泪边说。
2016年11月19日,张某驾驶机动车沿金坛205县道由南向北行驶,恰遇戴某开着电动三轮车,载着虞老太由东向西通过路口,两车相撞,致戴某、虞老太受伤、车辆损坏。虞老太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她所受之伤一处为一级伤残,另一处为九级伤残。虞老太生活完全依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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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老太家经济拮据,这场交通事故不仅花完了她的积蓄,还欠了大笔医药费。为能及时康复治疗,虞老太和家人将张某及保险公司告上金坛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65万余元。
法官王磊接手该案后,立刻启动交通事故“绿色通道”机制,对该案优先排庭、立即调解、优先审理、及时判决、督促履行。在双方无法调解的情况下,王磊又及时审理判决,在判决生效的第二天就联系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汇至法院。
赔偿款到位后,王磊第一时间办理好赔偿款支票领取核对手续,考虑到虞老太的情况,他和书记员一起将57万元赔偿款送到了正在住院的虞老太手中。(常州日报 吴同品 魏本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