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常州市总工会获悉,常州市启动2017年“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评选工作。
被推荐的“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候选人,必须获得常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的不参加评选。
十佳文明职工评选程序以辖市区、产业、局、直属单位工会为推荐单位,经初审和筛选后,向社会公布,由常州市广大职工参与投票。评委会将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评定2017年“常州市十佳文明职工”,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荣誉。(常州日报 陈卓 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