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这样犯了错的人,民警也能这么热心地帮我。”3月8日,31岁的云南昭通市永善县人朱某抹着眼泪,向送行的民警道谢,登上了溧阳前往云南的火车。因为醉驾肇事,他被溧阳上兴警方抓获,被拘役3个月后刑满释放,但却无钱回家。当初处理他的民警得知后,给他捐款,帮助他顺利回家。
2015年12月11日,在溧阳市上兴镇上兴小学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所幸只受轻伤。接警后,上兴交警中队民警对肇事车辆驾驶员朱某进行检查,发现他不仅无证驾驶,而且存在醉驾等行为。当时,考虑到朱某自己也受了伤,民警让其先治疗,不曾想,他害怕接受处罚,竟偷偷逃回了老家。警方随后将朱某列为网上逃犯。
当地警方找到了朱某,发现其家庭条件极为困难,父母年老体弱,有两个孩子,妻子又怀身孕,家中仅靠种植几亩山地和几只山羊维持,连来溧阳的车费都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直到2016年12月底,等朱某妻子生完孩子后,溧阳市上兴交警中队民警才赶到云南昭通,将朱某带至溧阳。经溧阳法院审判,朱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
2017年3月6日,朱某刑满释放,身无分文的他无法回家,思来想去,他找到了上兴交警中队,希望民警能帮他买张回家的车票。“虽然他犯了错, 但我们不会因此放弃对他的帮助,相信通过我们这次对他的帮助,也能够促使他更好地回归社会。”上兴中队中队长吕湘挺说,接到朱某的求助后,全体民警捐了1000多元,中队还安排其在旅馆住下,给他买了车票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3月8日一早,民警亲自将他送到高铁车站。临别前,朱某紧紧握住民警的双手,表示回去之后要好好生活, 遵纪守法,不辜负民警的一片爱心。(常州日报 芮伟芬 冯国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