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环境好、饭菜香,以前我们都是在外面买点包子、饼干对付三餐,女儿好多年没正经吃过一顿饭了。”5月3日,在男子潘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庭的前一天,经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潘某和他10岁的女儿思思来到武进区综合福利院,参观了女儿的新“家”后,潘某哽咽着说。
37岁的潘某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刑。2015年9月,刑满释放不久的潘某,因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又动起了不劳而获的念头,干起了盗窃的老本行。2017年1月,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承办检察官杨剑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潘某总带着女儿一同来检察院接受讯问,而他的女儿每次都一言不发,杨剑便主动问起了潘某的家庭状况。原来,潘某早就和妻子离婚,儿子由前妻抚养,女儿由他抚养。由于种种原因,女儿智力发育迟滞,现在已经10岁了,仍不怎么会说话,所以没法上学,又因为没有其他亲戚在常州,潘某不管去哪,都必须带着女儿。潘某在案发一年多后投案自首,也是因为被网上追逃无法工作、无法带女儿去外地看病。
得知这一情况后,杨剑考虑到潘某有多次前科,依法一般不判处缓刑,到时候他的女儿肯定需要另找人照顾。为了让小女孩尽快找到监护人,杨剑让潘某立即回家联系前妻和亲友。“我们没想到的是,潘某的家在大山里,他压根联系不上前妻和亲友。我们既要依法对潘某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同时也要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保护工作,所以由检察院牵头,公、检、法三家一起与本地福利院进行了协商。”杨剑对记者说,为了留出足够的时间落实好这一问题,他把起诉时间定在了案件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
经过两次与武进区综合福利院协商,在开庭前一天,检察院终于落实了潘某女儿的抚养问题。5月3日,为了让潘某安心服刑,杨剑带着潘某父女察看了福利院的居住环境,还吃了一顿午餐,潘某对检察机关的安排非常感激。
5月4日开庭时,潘某当庭表示,自己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刑满释放后把女儿接回来,好好工作赚钱,让女儿的病能够尽快好起来。最终,经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常州日报 童华岗 牟维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