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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常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上调到1890元/月

  记者7月3日从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常州市从本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770元/月上调到1890元/月,增加120元,上调幅度6.78%;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600元/月上调到1720元/月,增加120元,上调幅度7.5%。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5.5元/小时上调到17元/小时;金坛区、溧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4元/小时上调到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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