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坛区出台了《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具有金坛区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个人年度住院和门诊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其他社会救助等余下部分的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万元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慈善救助。
救助标准具体划分为:孤儿和父母监护缺失儿童,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60%;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低保家庭的儿童,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40%。
对于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儿申请救助,必须由患儿监护人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经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张惠琴 眭震秋 孙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