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属于过去,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如何建设一个新的文明城市,实现从“文明城市”到“城市文明”的蜕变,溧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溧阳市文明办主任徐星频给出了回答。她表示,为确保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根据溧阳市委、市政府《溧阳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从2018年起,溧阳市将围绕“城市环境再提升、公共秩序再提升和市民素养再提升”三大目标,突出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着力攻难点、创亮点,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行动。
“全国文明城市的奖牌,不仅是一张荣誉证,更是激励我们不断推进城市文明向前发展的任务书。”徐星频说,对于溧阳而言,“拿牌”虽然标志着我市文明建设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城市建设管理、全民素质提升等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短板和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找准工作短板,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社会治理网格化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网格管理层级负责制,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溧阳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建成“二库一网一平台”(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溧阳网、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人的素质是城市的灵魂,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城市的文明。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今后三年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点任务。”徐星频说,基于这样的认识,全市将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根本,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推广“我爱我家”平台,努力营造文明自觉、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度才能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徐星频表示,溧阳市将全面优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在常态化中见长效。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文明办及各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并通报反馈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二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完善文明城市建设年度考核办法;继续实施季度点评制度、第三方测评和实时通报制度;建立路长单位考核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路长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优化奖惩,加大表彰先进和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力度。三是完善城乡共建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布局,通过“八个一”工程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文明城市城乡一体标准,将村镇纳入文明城市建设体系,统一推进、统一测评、统一考核;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培育文明新风”主题活动,着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筑城乡一体文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溧阳市实施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徐星频说,溧阳市将着力攻难点、创亮点,集中开展小区综合管理、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菜市场综合管理三大专项行动;同时,大力推进如意小食堂城乡全覆盖、爱心工作站镇(区)全覆盖、百姓议事堂村级全覆盖,切实实现文明城市由创建向建设的重心转移,由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的全面落实。
文明,既是一个日积月累、久久为功的结果,更是一个驰而不息、持之以恒的过程。徐星频表示,站在新起点,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