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溧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党委的重视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见义勇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为己任,以健全服务长效机制和深化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持之以恒地夯实基层基础,优化优抚措施,壮大基金规模,强化队伍能力,取得了见义勇为工作与社会良好效果的双赢、双提升。
9月23日至9月29日是常州市见义勇为“宣传周”。为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全力推进“社会动员攻坚提升行动”,努力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9月以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溧阳市公安局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为主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要求,围绕“见义勇为进小区”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提前部署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
9月27日上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市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周”活动,市公安局积极参与,通过设立宣传点、发送宣传短信微信、路面电子屏、公交车、出租车流动点子屏等方式,大力宣传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活动当天,全市在大润发超市、平陵广场、上河城广场等地共设立宣传点15个,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送宣传微信短信5万余条,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000余人次。
基金会成立十余年 见义勇为人员频频涌现
溧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4月,溧阳市现有17个见义勇为工作站,各类见义勇为服务人员共153名。
基金会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在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稳步发展,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3000余人次,颁发奖金200余万元,涌现出汪丹、周俊2名见义勇为革命烈士,其中汪丹被追授为“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常州市见义勇为英雄,26人被评为“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常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50人被评为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4名见义勇为人员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享受优惠待遇。
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基金会任重而道远,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基金会决心将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做好、做强、做大,更好地用《溧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服务见义勇为人员。
2017年,溧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表彰奖励了见义勇为人员420人次,颁发奖励金40.16万元,其中社会人员41人次(包括5名物业管理人员),颁发奖励金4.73万元;慰问见义勇为人员94人次,发放慰问费8.12万元;优抚见义勇为伤残人员3人次,发放伤残抚恤金2.5万元;发放伤残人员家庭困难补助2人次,发放困难补助费2.3万元。全市共有10人次被评为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见义勇为进小区 宣传参与再扩大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市公安局、市住建委、物管处制定《关于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进一步深化见义勇为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溧阳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在阳光城市社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开。
凡溧阳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提供涉恐涉暴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0 万元;积极参与小区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的,奖励500元至2000元;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移交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元;提供涉黄、涉毒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300元至1000元;发现影响公共安全事件苗头等风险隐患,采取措施,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排除的,视情奖励200元至2000元;具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的,视情奖励。
对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关心热爱见义勇为事业,积极参与本项工作,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评选表彰“溧阳市最美见义勇为物管员”和提名奖若干名,集中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事迹特别突出的,将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参与“常州市最美见义勇为物管员”评选活动。
为全面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进一步深化见义勇为工作,我市在清安工作站阳光城市见义勇为工作室召开全市物业行业深化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为推进我市见义勇为工作上新台阶,深化“平安溧阳”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共有12名物业从业人员受到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发放奖金8000余元。
见义勇为事迹
汪丹
时间定格在2005年10月30日凌晨1时30分那一刻,西门派出所联防队员汪丹同志和民警高燕春、联防队员吴华峰等人,在执行抓捕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杨录退任务时,不幸身负重伤,终因抢救无效,于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光荣牺牲,年仅23岁。
汪丹,一个普通的联防队员,在生死瞬间,他没有畏惧,更没有退缩,用年轻的生命完成了一次撼人心魄的壮举。汪丹同志牺牲后,常州市和我市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到医院慰问汪丹父母和一同受伤的联防队员。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向其家属颁发了抚恤金并授予汪丹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常州市政府授予汪丹同志常州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溧阳市委作出在全市开展向汪丹同志学习的决定。共青团常州市委、溧阳市委分别追授汪丹同志常州市、溧阳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分别作出在全体共青团员中开展向汪丹同志学习决定。
缪小福
缪小福,男,1947年12月出生,常州溧阳市溧城镇甘露寺社区居民。
2010年11月29日早晨7点20分,溧阳市溧城镇城南路出现惊心动魄的一幕:一名女子从三楼掉下,眼看惨剧就要发生,危急时刻,楼下65岁的缪小福老人穿着拖鞋冲了上去,一把将其接住。经CT检查和住院治疗,女士除头部被刮出一条一寸多长的口子外,并无大碍。而老缪不顾胸腔被撞得发闷和老伴一起拉出自己的电瓶三轮车,将该女士送到医院救治。
知道缪师傅救人的事后,该社区一位居民就称赞,按照老缪一贯的性格,要是他不张开手臂,就不是他自己了。扬子晚报、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腾讯网等媒体都报道了老人见义勇为的事迹。
缪小福荣获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中国好人榜”好人称号。
鲍国慎、李全法
2015年3月28号上午,溧阳市高静园旁河道边传来落水者急促的呼救声,正在附近河道内作业的市环卫处工人鲍国慎、李全法听到呼救声后迅速将作业船驾驶至落水地点,将落水者救上岸,随即进行现场急救,并报警。闻讯而至的120急护车将落水者送到了医院进行急救,挽回了落水者生命。
据现场民警介绍,在落水者被救出水面的极其短暂的黄金时间里,鲍国慎和李全法采取心肺复苏急救措施,为随后赶来的医护人员抢救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在当年举行的首届“绿叶奖”江苏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送报工、投递工、送奶工)颁奖典礼上,鲍国慎、李全法光荣当选江苏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人,并获得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
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
国家对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为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困难、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立足于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合法权益,从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三)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
(四)加大对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受教育的保障力度。
(五)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
三、认真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待遇的申报、认定和落实工作。加大精神奖励力度,对已落实伤亡抚恤补助政策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对仍有特殊生活困难的,要采取积极措施给予帮扶。
四、切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政策、资金、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努力推进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宣传工作,充分展现党和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广大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与肯定,给予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更多的精神关怀和鼓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的浓厚氛围。
(三)鼓励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扶持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公益捐助、志愿服务等多种关心、关爱活动,在宣传、表彰、奖励、帮助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实际困难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