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运管处组织金坛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江苏省货车超载超限“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宣贯会议。
会议对《实施细则》进行逐条解读,明确了“一超四罚”的对象(包括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站经营者)、行政处罚期限、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记录累计计算周期、停业整顿和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并对“货运车辆总数”、“运输情节严重”进行详细解释。
通过此次宣贯会议,运输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知悉“一超四罚”的具体要求。同时,会议要求企业负责人提高认识,加强落实,杜绝源头超载超限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