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实践,根据《常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常文明委〔201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基本项目(A类)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相关要求分解下达,重点项目(B类)、创新项目(C类)由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基层单位(包括社会组织)自主申报。现将《常州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紧申报,在3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把规范填写好的《常州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包括电子版),联系人:朱华忠、张炜东,电话:85680862,邮箱:czwmb0862@163.com <mailto:czwmb0862@163.com>。
月初起,申报指南将在市各主要媒体公布,接受项目申报。各辖市、区文明办和相关部门在选择申报主体时,要把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有基础、有热情、有经验的组织、机构、单位作为承办力量,重点考虑,增强项目实施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各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务必严格对照市文明委《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兼顾所申报项目的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项目受众至少覆盖一个辖市(区)或集团校以上。申报完成后,市文明办将委托第三方进行立项论证,形成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基本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名单,正式公布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 常州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常州市201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文明办
2018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