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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让“控烟”成为市民自觉行动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常州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公约》第五条:公共场所不吸烟

  受访者:市儿童医院四病区主任林雪峰

  公共场所禁烟正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禁烟标识也随处可见。但在日常生活中,置若罔闻的烟民还是不在少数。“吸烟有害健康,这点毋庸讳言。在公共场所吸烟,会直接导致他人吸二手烟,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还可能因此引发火灾等事故。公共场所是大家共同工作、学习、生活的区域,我认为,即便吸烟是个人的事情,也必须要建立在尊重他人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林雪峰表示,就吸烟这件事来说,必须要遵守公共行为准则这个底线和边界,这与在公共场所有序排队、不喧哗是类似的。

  很多人都知道吸烟不好,林雪峰说:“从个人身体健康的角度来说,吸烟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主要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还有可能引起肺癌。除了呼吸道这些疾病,吸烟还会引起脑血管、心血管、消化道还有口腔等疾病,对身体的很多器官都会造成损害。”他表示,如何让“控烟”成为市民自觉,除了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控烟管理,更需要烟民提高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身体是自己的,损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事,我们没必要去做,而在公共场所吸烟,更是损人不利已的事。从倡导文明新风尚的角度来说,害己又害人的事,当然是应该抵制和禁止的。(常州晚报 文明 郑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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