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溧阳社渚的张某忙完一天的生意算账时,发现一个大单客户少付了2250元,认为遭遇诈骗,急忙报警。12月6日,社渚派出所民警奔波苏皖两地,经过6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弄清这是一场误会,并帮张某找回了对方少付的钱。
张某在社渚街上开了一家咸鹅批发店。11月25日晚8点,他匆匆赶到社诸派出所报警,称被骗了。他说当天下午3点左右,有一男一女开着面包车来到他店里,买了110只咸鸭、50只咸鹅,共计7650元。当时,女子用微信扫码支付了2笔后,又付了4150元现金。到了晚上算账时,张某发现货款少了2250元,仔细核对后发现,下午那笔大生意中,女子第一笔付的是250元,并非她所说的2500元。张某想起来,女子在支付第二笔1000元时,是先付了100元,被他发现后才又付了900元,他觉得对方是故意为之,是诈骗。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那两人驾驶的面包车车牌为皖P/××669,登记驾驶人为叶某,安徽省广德县誓节镇杨柯村十二里店人。因查不到对方的联系方式,民警决定到叶某家中了解情况。
12月6日一早,民警宋裕驱车1个多小时赶到广德县誓节镇杨柯村二里店。该村村民居住分散,又没有门牌号,宋裕询问了多位村民,均表示不认识叶某。查找了1个多小时,终于有一位村民知道叶某,并提供了其丈夫林某的联系方式。民警与对方联系后得知,当天正是他开车带着誓节镇的汪某去社渚买鹅的,但他现在在广德县城里,赶过来需要时间。于是,民警赶到誓节镇等林某。双方会面后,林某带着民警找到了汪某。汪某得知民警来意后十分惊讶,查询自己的转账记录后才发现真的弄错了。
原来,汪某做些小生意,快过年了,想贩点咸货卖卖,但因为自己年纪大了,使用微信不灵活,才会导致误输。消除误会后,汪某随即加了张某的微信,将2250元转账给他并表示歉意。民警回到所里,已是傍晚。(芮伟芬 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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