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近日,奔牛镇安监科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分2个工作小组向辖区内各超市、商户等发放《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告知书》。在发放《告知书》过程中,工作小组人员向各超市、商户解释烟花爆竹零售政策,有零售许可证的必须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安全管理制度》、《常州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采购、销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无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要立即停止一切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行为。
下一步,奔牛镇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工作,对继续“无许可证”非法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依法采取收缴、封存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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