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获悉,常州市教育部门已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发放“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的通知,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倡议师生、家长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创设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
据介绍,常州市教育局成立了“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学校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语或公益宣传片,并要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课、教职员工大会、寒假休业式、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买、不带、不拿、不藏、不燃、不放烟花爆竹。师生员工违反《通告》规定受到执法部门查处的,学校要对其本人开展相应批评、教育和处理。师生员工家庭成员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的,要积极劝阻,动员家庭成员服从《通告》要求。
此外,教育部门面向全市近60万中小学生(幼儿)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倡议学生、家长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学生(幼儿除外)及家长签字。(常州晚报 教宣 毛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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