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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63元“打赏小费”我一定不能收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常州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面对乘客“打赏”给他的363元“小费”,身为“常州晚报爱心车队联盟”成员常州巴士出租汽车公司运营一公司的驾驶员杨开宇,却只想要找到这位乘客退还这笔钱,因为“不是我的我不要”。

  5月7日,杨开宇回忆起这件事,语气中还是透露出阵阵激动。他说这件事发生在4月14日凌晨2点多钟,他在市中心西瀛里的一个酒吧门前,接到了一位身高约1.7米、看上去30多岁模样的男客人,身上有很重的酒味,不过说话还比较清楚,要到新北区太湖路。
  每回接到客人,杨开宇都会热情向对方问好,与客人聊天,并且尽量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这回也没有例外,问好后,一路上与客人聊天聊得很愉快。行驶到差不多一半路程时,客人问车费要多少,杨开宇说打表只要25元左右。客人就让他打开微信,扫码付了一笔钱。
  当快开到太湖路的目的地时,客人又要他的手机。杨开宇说已经付过钱了,客人却大喊了一声,说自己手机快没电了,就抢过手机又扫码刷钱了。下车时,客人还向杨开宇打招呼:对不起,就这么多了。
  等杨开宇收拾好车里,打开微信一看,才发现客人分两次一共转了388元给他。再去找客人,已经离开不知去哪儿了。他估计是客人觉得他的服务不错,又喝了酒,才会一时兴奋“打赏”了自己。
  “但是我有个原则,是我的我收,不是我的坚决不能收,我就第二天直接把这事向公司领导汇报了,希望将多出来的363元钱还给客人。”可杨开宇添加了客人付款的微信号,却显示是空号。他此后也多次重走了当晚的送客路线,却一直没能再遇到那位客人。
  杨开宇说,能够得到客人的理解与尊重,他非常开心,能收到这么多的“打赏”也让他很感动,但他真的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不需要这额外的报酬。
  运营一公司经理孔彤轩表示,做好服务是驾驶员应尽的职责,公司不建议客人有偿奖励驾驶员,因此也希望这位客人能将打赏的钱领回。如果客人坚决不肯领回,公司和杨开宇已经决定,将这笔钱以驾驶员和客人的共同名义,捐献给爱心公益组织。(张丽华 舒翼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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