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召开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内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出席并讲话。
6日上午,在金坛市民中心,金坛区公安局、文明办、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教育局以及部分街道和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7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服务行业代表以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人员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一致认为我市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针对《条例》草案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着眼我市实际,着眼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条例》草案的内容完善、条款设置、奖惩措施、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作为今年的正式立法项目,将于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刘一珉 蒋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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