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追记于强同志一等功
市委追授其“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10日,省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于强同志追记一等功。
此前,市委追授于强同志“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于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常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5月15日,于强病倒在工作岗位,后确诊为胃癌晚期,6月5日医治无效辞世,终年53岁。
于强长期奋战在反腐斗争一线,坚持秉公执纪执法,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规矩、国家法律权威。无论岗位角色如何转变,他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保持创业敬业的热情和激情。他无私无畏、忘我投入,直接指挥和参与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逾百起,并多次受组织选派至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参与多个大案要案查办。
于强始终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在旗帜鲜明守牢党纪国法的基础上,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把安全和质量视为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严把程序关和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还积极探索提高日常监督质效的方法、路径,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注重监督审查技术工作,持续打造“清风云”工作品牌。
他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和规矩,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坚决做到不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同时对家人严格要求,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共产党员信念坚定、担当尽责、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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