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等列入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清单。我市城管部门积极行动,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自觉维护城市环境。
下午,新北城管队员带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单走进燕兴新村,宣传文明养犬注意事项。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段时间以来,居民文明遛狗意识显著提升。燕兴新村居民说,“(狗)小时候第一次出门就栓绳,开始不肯走,现在习惯了。基本草地里上厕所,大便完用纸捡起来,丢到垃圾桶。”
但也有少部分居民尚未养成文明养犬意识。城管队员发现小区健身广场上有只泰迪没有拴绳,随即找到它的主人,指出问题。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谢金钧告诉犬主:“狗狗不牵绳公安机关要罚款,如果狗狗粪便不及时清理,我们城管部门要罚款,文明城市要靠大家。”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员黄洪亮说,“这段时间,我们集中在小区附近、沿街主次干道,还有一些重点的商业广场,像万达、丰臣、环球港发放宣传单,后期会继续将强宣传。”
8月5日,新北区城管部门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绿色家园公共区域遛狗时留下了犬只排泄物,污染小区环境。接报后,执法队员调查发现,阿拉斯加犬所有人陈某,8月4日深夜让员工到绿色家园内部遛狗,在此过程中没有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结合本案情况,城管部门对陈某作出五十元罚款。这是我市主城区第一例不文明遛狗行为受到处罚。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张杰说:“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而言,都要做到文明养狗。作为执法部门,对于接到的线索,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确认之后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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