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养犬群体不断扩大。公众对养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养犬管理地方立法,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条例》从调研、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至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近两年,其间展开多次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凝聚了广泛共识。
《条例》共38条,明确养犬相关主体管理职责,细化了强制免疫制度,建立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明确养犬行为规范和犬只进入的场所,完善流浪犬只等的处置,规范犬只相关经营活动,以及对养犬违法行为的惩处。《条例》的制定,有效弥补了“上位法”的不足,为我市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为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法治保障。(刘一珉 陈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