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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整治 不得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
发布日期:2021-09-0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记者昨天从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我市深入推进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要求各辖市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对辖区内临街建筑物退红线等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道闸等障碍物进行全面、彻底摸排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全面处理,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100元至500元罚款。
  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整治是解决民生需求、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记者昨天了解到,我市自7月份开展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整治以来,仅新北区就巡查发现强行占用行为840处,落实处置整改840处,但仍存在反复回潮的问题。
  对此,9月1日起,我市要求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临街建筑物退红线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道闸等障碍物的情况,逐条道路进行持续深入摸底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对照负面清单内容,各辖市区相关单位同步制订整改方案,坚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不断推进我市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走向深入。
  《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在退红线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障碍物,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因此,对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市城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对其他私设地桩、地锁、锥桶、道闸等的行为,都将由市城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处置,强化源头治理。(陈一 秋冰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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