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内容
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常州文明办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全国、江苏省、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之年。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21〕8号),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荐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的通知》(苏文明办〔2021〕11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常州实际,现就做好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干部群众推动深化“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生动实践,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典范性全国文明城市,开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以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组织机构
    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和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
    成立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和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主办单位各一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市活动组委会下设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和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活动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往届道德模范代表、专家学者和新闻工作者组成,负责投票推荐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和评选常州市道德模范。
    各辖市(区)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应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社会公示、向市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学习宣传等工作。各辖市(区)组委会主任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4月底前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奖项设立
    1. 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根据通知要求,我市推荐的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1名,共5名,其中1名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自然当选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
    2. 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3名左右,共表彰15名左右。未当选常州市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常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推荐和评选标准
    1.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 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 参评要求: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常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常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各届常州市道德模范可参加第八届及以后各届全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4. 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龙城先锋”、“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五、实施步骤
    1. 启动评选活动(4月底至5月上中旬)
    主办单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推荐评选标准和程序,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各辖市(区)组委会在本地区本系统媒体或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2. 发动群众推荐(5月中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市(区)组委会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以及本人自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全国、全省和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各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全国、全省和市活动组委会直接收到的推荐候选人将反馈至其所在辖市(区)组委会参加统一推荐。
    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5624401,传真:010-55624402;电子邮箱:qgddmfpx2021@163.com。
    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邮编:210013;电话(传真):025—88802687;电子邮箱:swmbgzyx@126.com。 <mailto:swmbgzyx@126.com。>
    市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邮编:213000;电话:0519-85680867,传真:0519-85680800;电子邮箱:czlczyz@163.com。
    3.择优推荐候选人(5月下旬—6月中旬)
    (1)遴选候选人。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各辖市(区)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组委会推荐常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原则上为每类奖项1名,共5名。
    (2)广泛征求意见。各辖市(区)组委会要严把审查关,充分征求拟推荐候选人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的意见,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面谈考察,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信用等部门意见,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须征求卫健委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拟推荐候选人无异议后,本地本系统媒体或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群众广泛认可,经得起检验。
    (3)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辖市(区)确定的候选人须经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由市文明委审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常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推荐表格见附件及常州文明网公告栏),每人分别附200字的推荐词、1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主旨明确集中、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另附一寸免冠彩照3张,分别加盖本地组委会成员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于5月20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同时要为上报的每位候选人制作一个3分钟广播节目、一部3分钟电视专题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候选人文字材料和广播节目、电视片,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和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候选人资格。
    4. 确定常州市参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市活动组委会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文明委审定后,将对推选全国的候选人在市主要媒体集中公示,于4月28日前上报全省活动组委会,同时,将对推选全省道德模范的候选人在市主要媒体集中公示,于5月15日前上报全省活动组委会。
    5. 确定常州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6月中下旬)
    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各系统推荐的常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级主要媒体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
    6. 投票评选(7月)
    (1)参与投票评选江苏省道德模范工作。推荐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除外)担任公众代表,参加投票评选全省道德模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开展常州市道德模范投票评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各辖市(区)推荐20名公众代表进行投票。公众代表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职工、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担任。选票由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各辖市(区)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认真遴选公众代表,按要求将名单等资料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市活动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委托专业机构对公众代表选票和评委选票进行统计汇总。按照公众代表投票结果与评委会投票结果各占50%权重,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情况。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候选人排序,提出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
    7. 审批表彰(8月上旬—9月底)
    市活动组委会将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举行表彰活动。
    六、推荐和评选活动宣传
    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形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
    1. 启动阶段要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市级主要媒体及时报道推荐评选活动消息。各辖市(区)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组委会要组织本地本系统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把评选标准、推荐渠道、评选办法向广大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提高群众对推荐评选活动的知晓率。
    2. 推荐阶段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市级主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组织记者到基层一线采访,把模范人物发掘出来、宣扬开来。在常州文明网开设互动专题,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网络举荐身边道德典型。各辖市(区)要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和网民推选心中楷模。
    3. 公示阶段要浓墨重彩讲好道德模范故事。在市级主要媒体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主题宣传,要用讲故事的形式对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进行刊播。组织“文明常州”、“常州日报”微信公众平台、“无线常州”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候选人先进事迹,引导广大网民为道德模范点赞。在公交移动电视、户外电子屏等平台,广泛传播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事迹故事。各辖市(区)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加强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 表彰阶段要持续放大道德模范正能量。以新一届道德模范事迹为原始素材,组织创作和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剧、报告文学、诗词歌赋以及公益广告等,多侧面、立体式地展现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要持续开展道德讲堂和“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把道德模范的事迹送进千家万户,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系统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 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基本做法,引导群众为自己选树道德榜样。要把推荐的重点放在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广泛发动城乡基层群众推荐候选人,引导人们踊跃推荐他们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向活动组委会推荐行业、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
    3. 严谨有序评选。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公示宣传、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扩大视野、深入考察、从严把关,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选树的道德模范立得住、过得硬、传得开,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日报社            常州广播电视台
    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附件2
    第八届江苏省(第七届常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x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