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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中国常州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国常州网讯 《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特色亮点进行了解读,并就贯彻实施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出席会议。

发布会现场

焦溪古镇是常州弥足珍贵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是江南水乡古镇典型代表之一,拥有以“黄石半墙”建筑为特色的江南水乡风貌、完整的空间格局和传统手工艺等。2014年2月焦溪古镇成功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4年11月又入选中国第三批传统村落名录,是目前常州地区唯一拥有双重头衔的古镇。2018年起,常州市和天宁区两级政府积极推动焦溪古镇加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步委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牵头制定焦溪古镇保护管理规划,委托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江南水乡古镇焦溪保护、整治、展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了对古镇的规划管理、保护措施、传承合理利用等方面予以进一步规范,推动古镇持续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古镇保护需要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制定了《条例》。《条例》主要围绕焦溪古镇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措施等内容,聚焦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和传承利用,重点对焦溪古镇管理体制、构建科学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责任人制度、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合理利用、对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焦溪古镇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条例》即将实施之际,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区、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氛围,尤其让《条例》在焦溪古镇家喻户晓;要及时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或实施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新闻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推动《条例》更有效的贯彻实施。(侯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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