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常州的金字招牌,也是每一位常州人的荣誉。当前,常州正在建设典范性全国文明城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引领全体市民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为此,我们向全市文明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做维护交通秩序的示范者。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带动身边家人朋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规范停车、骑电动车佩戴头盔,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单位内部停车位,共同培育“人人礼让、交通顺畅”的良好风尚;
做美化公共环境的示范者。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保持办公区、生活区环境整洁卫生,教育干部职工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出门遛狗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共同美化生活环境;
做优化社区治理的示范者。教育干部职工主动配合社区管理,和谐邻里关系,维护居住环境卫生,不飞线充电、不在楼道乱堆乱放杂物、电瓶车不进电梯,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美丽楼道建设等公共事务,共同创造社区美好生活;
做社会志愿服务的示范者。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环境保护、文明宣传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扶危济贫等社会公益活动,共同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
做新时代文明实践的示范者。充分发挥行业特点、专业优势、技术资源,带头结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深入一线为群众提供理论宣讲、政策解读、教育医疗、文体健身、科技科普等服务,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搭建更广阔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常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各级文明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典范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率先示范、引领风尚,为全市推动“532”发展战略贡献更多的文明力量!
常州市文明办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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