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答记者问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许多家长对此反映强烈,希望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网络直播行业予以规范,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针对家长反映和社会关切,中央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具体要求,着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主要提出七方面具体工作措施。一是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类打赏服务。二是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三是进一步优化升级网站平台“青少年模式”,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供给。四是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五是严格规范榜单、“礼物”等重点功能应用,全面取消各类打赏榜单。六是对未成年人上网高峰时段提出更加严格、明确的管理要求。七是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问:如何更好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健全账号注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违规处置等制度要求。经纪机构要依法开展网络直播的组织、制作、营销等活动。网络主播要提升合规意识和综合素质,积极生产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优秀文化内容。各级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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