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据了解,《决定》是我市首部“小快灵”立法,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相关单位的职责,并设立了相应的罚责,旨在推动社会公众使用公筷公勺,逐步引导大众改变餐饮习惯,进一步凝聚健康饮食和文明用餐的社会共识。
公筷公勺的行业标准如何制定?如何保证执法到位?这些问题对《决定》能否贯彻落实至关重要。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出台的背景、立法过程及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则对《决定》施行细节作了说明。
最快立法
从启动到通过仅用5个月
《决定》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11月25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自主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首部“小快灵”立法。同时,该《决定》不设章节,内容仅有7条,从启动到通过仅用时5个月,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体例最小、用时最短的法规。
《决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公筷公勺。两人以上在餐饮服务场所合餐时,应当使用公筷公勺;家庭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合餐者提供公筷公勺,主动提醒和引导用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实行分餐制。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管理者。同时,《决定》还对相关单位职责及罚责予以明确,特别强调学校应当开展使用公筷公勺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
我国传统的合餐共食制,蕴含着疾病传播的风险,在新冠疫情的当下尤其令人担忧。使用公筷公勺,可避免个人使用过的餐具污染公共食物,降低相关疾病通过餐具传播的可能性,用餐后剩余的饭菜也可以放心打包或者分装,是节俭用餐和减少浪费的有效手段。《决定》抓住使用公筷公勺这个小切口,解决了“舌尖”安全的“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以此次立法为起点,继续用好“小快灵”这一立法形式,为市民美好生活提供小巧简明、快速高质、及时有效的制度供给。
行业标准
细分多种用餐场景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口岸办副主任罗庆彦介绍,作为餐饮行业管理部门,他们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制定公筷公勺使用的行业标准。
标准将结合中餐、西餐、火锅、自助等不同业态,考虑到各业态经营模式、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消费者的使用需求也有区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适合多种场景的服务规范。
同时,也将考虑到餐饮服务提供者规模大小和实际情况,对单店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更详细的公筷公勺摆放要求及具体方式,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可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景参照执行。
另外,将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店堂内公筷公勺的宣传提醒,强化员工的实操培训,在摆桌、分餐、打包等各个环节强化使用公筷公勺的理念和服务。建议行业协会将公筷公勺的使用服务作为行业技能竞赛的考评项目,并加大宣传引导,共同构建文明、健康、科学的用餐氛围。
如何执法
刚柔并济促文明
《决定》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推行公筷公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如何执法令人关注。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贺东俊表示,《决定》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提供公筷公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对自然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是《决定》的执法主体,他们将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执法监管,刚柔并济,力促我市文明用餐新风尚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将大力开展公筷公勺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餐饮单位对“公筷公勺”的认知度、执行度。餐饮场所是人员聚集度相对较高的场所,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环境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首要责任。调查问卷显示,目前我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提供公筷公勺的比例较低,这也是导致用餐人员不使用公筷公勺的最主要原因,92%的受访者建议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他们将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引导餐饮单位了解掌握“公筷公勺”相关规定,推动餐饮单位积极主动落实“公筷公勺”。鼓励餐饮单位在店堂播放宣传、张贴“公筷公勺”海报、摆放桌牌(桌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主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将推行公筷公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反对食品浪费以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创建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引导餐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指导各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以《决定》为法律依据,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法律和制度刚性规范餐饮单位行为,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餐桌文明。
贺东俊表示,目前我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希望广大餐饮服务从业者、市民自觉使用公筷公勺,为保障公众及自身健康、节俭用餐、减少浪费、推动我市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芮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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