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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
发布日期:2022-01-04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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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第一天,天宁区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当事人陈某被处罚款20元。
元旦上午9点,天宁区青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监控画面中发现永宁路与龙锦路交叉路口的景瑞望府沿街商铺门口,一男子放任宠物狗随地便溺不清理,遂通知城管执法队员到现场处理。城管队员到达现场时,男子陈某还在遛狗。城管队员向其出示了拍摄到的画面后,陈某承认存在违法行为。依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青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20元。(陈琦 范纯 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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