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带队,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情况专项督查,并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督查组实地考察了常州市志愿服务发展中心、雕庄街道水岸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详细了解《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的宣传贯彻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文明办等部门关于《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报告。
我市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坚持把高质量立法和推进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实现了制度设计体系化、立法宣传全程化、监督实施制度化,确保了地方性法规既有立法成果,又有实施成效。
陈正春强调:地方性法规是推进我市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增强法治思维,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法定地位;要营造良好氛围,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坚持立法工作与宣传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动,统筹安排、互相促进;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证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法规落地生根的新常态。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领导参加督查,市文明办副主任柯善学汇报《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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