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是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目标要求,近期,常州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了市级医疗机构禁烟工作督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派员参加此次督查。
此次督查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照《2022年常州市城市实地考察点指标要求》,对市级医疗机构主动落实控烟主体责任,做到“三有四无”,即有标志、有宣传、有劝阻,无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广告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反馈了整改意见,并将问题(附实地图片)汇总上报市卫键委。
下一步,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将结合《江苏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大医疗机构控烟执法力度,营造建设良好无烟环境,助力常州“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本报通讯员 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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