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旧房换新房,想想都开心。希望房子早点建好,我们好早点搬回来。”12月7日,85岁的蒋春娣婆婆约上几位老邻居来到斜桥巷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查看新房建设进度。看到现场正在打地基,蒋婆婆挺高兴。
蒋春娣婆婆在斜桥巷小区住了38年。小区有4栋大板房,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蒋婆婆所在的8号楼虽然不是大板房,但老式的砖混结构加上建造年代久远,居住体验越来越差。她告诉记者,小区的房子大多数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最早的一栋楼还是1978年造的。小区管道不畅、漏水严重,导致邻里矛盾突出;卫生间没有窗户,楼里没电梯,住着实在糟心。
“我住在6楼,哪里爬得动?”蒋婆婆说,但是在这里住久了,小区周边配套好,很多居民都不愿离开。去年,天宁区政府决定对小区包括4栋大板房在内的7栋楼房进行改造,提出的方案是按“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资金由政府出大头,居民每平方米出1500元。翻建工程涉及385户,她在第一批签了字。“这是多好的事啊,老邻居能住在一起,旧房还换成了新房。”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省首个采用“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模式进行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一道道难关:缺失上位规划、缺失土地证明文件、申请主体不明确、“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翻建现状建筑不符合现行标准、资金筹措、加装电梯审批、学区保留、新建地下停车场权属确认等。
为确保项目实施造福居民,天宁区政府以及市住建等相关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推出了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完善上位规划依据;创新申请主体,由涉及翻建改造的产权人授权委托天宁区住建局作为项目立项、许可和建设的主体;豁免建设用地要求,以所有7栋房屋及相关配套用房的不动产权证作为土地证明文件,办理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符合当年入学条件的产权人在房屋翻建期间,享受原学区入学资格;所涉房屋翻建完成后,依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按原登记面积换发新证等。
82岁的陈兰华婆婆是斜桥巷社区腰鼓队、广场舞队的队长,她和邻居们认真查看改造项目实施效果图,对小区焕然一新的面貌充满期待。“‘老破小’成了电梯房,我们就等着享福喽!”陈婆婆喜滋滋地和老邻居们约定:等房子造好搬回来的时候,组织大家敲锣打鼓庆祝,老邻居一个都不能少。(芮伟芬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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