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我市召开《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推进会,专题部署《决定》贯彻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士福、市政府副市长夏思军出席会议。
《决定》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自主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首部“小快灵”立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指出,当前,市委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正带领全市上下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决定》的贯彻实施将为擦亮“常有健康”名片、推动文明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和标准指南,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督查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务求监督取得实效。(芮伟芬 蒋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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